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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北京的沈路(化名)向新京报记者反映,家中下水管道堵塞多次反水,导致自己屋顶、墙壁渗水,室内财产被毁坏。对此,沈路想知道,自己是否可以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管道进行疏通并赔偿损失?
对于沈路遇到的问题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奇奇律师介绍,楼栋内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排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,不能因其在空间上部分隔离于业主户内而改变其公共管道的性质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服务管理单位,对公共设施设备有维护的义务。
刘奇奇律师进一步介绍,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进行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。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业主房屋及室内财务受损,应赔偿业主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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